2024年基本實現道路客運電子客票全覆蓋工作方案
為加快實現全國道路客運電子客票基本全覆蓋,提升旅客聯程運輸服務質量,進一步改善公眾出行體驗,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思路
圍繞強化運行監測、完善服務功能、拓展服務場景,進一步提升道路客運電子客票覆蓋范圍和服務水平,推廣聯程運輸服務品牌,持續改善公眾出行體驗,更好服務人民群眾便捷高效出行。
二、工作目標
全面實現居民身份證、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實名證件網上購買電子客票,實名制管理的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定制客運線路電子客票覆蓋率達99%以上,省際市際線路電子客票覆蓋率達95%以上。在全國培育形成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品牌,進一步提升旅客聯程運輸服務質量。
三、進度安排
(一)加強工作部署。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將道路客運電子客票基本實現全覆蓋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結合地方實際,形成本省工作方案,細化責任分工,明確責任部門、時間進度和落實要求。開展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品牌創建的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地方實際,按照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品牌培育工作要求,形成本省份旅客聯程運輸服務2024年度工作方案,細化責任分工,明確責任部門、時間進度和落實要求。電子客票和聯程運輸工作方案于2024年3月底前報部。
(二)全面開展底數摸排。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梳理轄區內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定制客運線路、省際市際客運線路底數和電子客票服務覆蓋現狀,以及居民身份證、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實名制證件支持網上購買電子客票的情況,建立底數臺賬,逐一摸清未實現電子客票應用的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省際市際班線、定制客運線路明細并同步報部。針對轄區內尚未覆蓋電子客票服務的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定制客運線路、省際市際客運線路,以及未支持居民身份證、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實名制證件網上購買電子客票等問題,形成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工作措施及完成時限,于2024年4月30日前報部。
(三)全力推進電子客票應用。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對照目標任務、底數臺賬、問題清單,于2024年9月底前組織各市縣逐一核實未實現電子客票應用服務的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定制客運線路、省際市際客運線路情況,“一站一策、一線一策”分析問題原因,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快實現電子客票應用。要嚴格按照《道路客運電子客票系統技術規范》(JT/T 1306—2020)要求,規范電子客票格式,實時上傳售票、退改票、檢票等狀態信息,保證電子客票數據完整實時傳輸,提高電子客票服務質量。指導汽車客運站完善售檢票設施設備,拓展手機客戶端、小程序等多種渠道方式購票,加強宣傳引導,提升公眾無紙化出行體驗。2024年5月起,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每月10日前向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部將通過調度、通報等形式,對工作進展較慢的省份進行督導。部通信信息中心要做好技術支持,保障電子客票系統平穩運行。
(四)加強聯程運輸服務品牌動態監測。部將建立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品牌工作動態監測機制,及時跟蹤了解品牌運行服務情況。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品牌所在的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開展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品牌動態監測工作,于每季度前10日內向部報送上季度監測報告,監測報告主要內容包括服務品牌工作創新點、運營服務質量、存在問題、工作計劃以及旅客聯程運輸線路及聯運量監測情況等。
(五)完成民生實事工作任務。2024年10月底前,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照道路客運電子客票基本全覆蓋的目標,全面實現居民身份證、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實名制證件支持網上購買電子客票,確保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定制客運線路電子客票應用覆蓋率達99%以上,省際市際客運線路電子客票應用覆蓋率達95%以上。完成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品牌培育任務,在全國培育形成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品牌,提升旅客聯程運輸服務質量。
(六)開展總結評估。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應用情況,形成電子客票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對旅客聯程運輸開展情況,編制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品牌典型案例。總結評估報告和典型案例于2024年11月底前報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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